廉署去年接獲2665宗貪污舉報 150人被檢控包括3名警務人員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7/10 18:23

最後更新: 2019/07/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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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去年接獲2665宗貪污舉報,150人被檢控包括3名警務人員。(資料圖片)

廉署今日(10日)發表2018年的年報,去年共接獲2665宗與選舉無關的貪污投訴,較前年減少6%,其中27%涉政府部門,而涉及警隊的貪污投訴有200宗,當中138宗屬可追查投訴;而涉及選舉的投訴則有97宗,主要涉及去年兩次立法會補選。

去年有150人被廉署檢控,其中13人為政府人員,包括3名警員,3人都罪名成立;而被控收賄的前警司吳偉漢則於去年10月被判囚28個月;有12名個別人士因與政府或公職人員進行事務往來時涉及貪污與相關罪行而被檢控,當中6人罪成,6人候審。

廉署人員在灣仔私人會所檢獲一批名酒。(廉署2018年年報截圖)

廉署去年亦將295宗屬非貪污性質的個案,轉交相關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處理,其中警務處有124宗,已佔政府部門264宗當中近半數。

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又將57宗案件、共87名政府人員轉介有關政策局或部門考慮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理,較前年40宗案件、涉74人多18%,主要涉及公務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未經許可接受貸款、與不良分子交往、有關值勤或逾時工作的舞弊行為、以及擔任外間工作。

另外,廉署執行處L組去年調查2宗涉廉署職員懷疑涉貪污及相關刑事罪行的個案,調查仍在進行中。廉署去年亦處理19宗涉廉署或其職員的非刑事投訴,當中11宗於去年接獲,涉及指控包括人員行為不當、疏忽職守及濫用權力等,有2宗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人員已被口頭警告或訓示。